武汉万峰消防职业培训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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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,也是意外事故的高发地,所以学校不仅要做好安全管理,还要时刻做好消防工作。那么学校楼梯消防要求有哪些?武汉消防培训总结如下:
1、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.1m,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.9m;。
2、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°。
3、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。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0h,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25h。
4、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,并应向室外开启。
5、除疏散门外,楼梯周围2.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。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。
6、学校建筑应有不少于两部的疏散楼梯,疏散楼梯不能采用木头等可燃烧材料制作,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;超过五层的学校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,且封闭楼梯间及其疏散走道应在墙面或顶棚上设火灾事故照明。疏散楼梯应当保持畅通。
7、学校楼梯间内,不应附设烧水间、可燃材料的储藏室、非封闭的电梯井、可燃气体管道等。楼梯间内宜有天然采光,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。
8、学校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,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,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°,但离扶手25cm的踏步宽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。
平面布置
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,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。
教学建筑、食堂、菜市场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,不应超过2层;采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时,应为单层;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,应布置在一层或二层;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,应布置在一层。
食堂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,宜设在校园的下风向。厨房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、气味不得影响教学环境。
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。
宿舍与教学用房不宜在同一栋建筑中分层合建,可在同一栋建筑中以防火墙分隔贴建。学生宿舍应便于自行封闭管理,不得与教学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个出入口。
中小学规安全、疏散
校园内除建筑面积不大于200㎡,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外,每栋建筑应设置2个出入口。非完全小学内,单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㎡,且耐火等级为一、二级的低层建筑可只设1个出入口。
教学用建筑物出入口净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.40m,门内与门外各1.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台阶。
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。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.20m,并应按0.60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。
每间教学用房的疏散门均不应少于2个,疏散门的宽度应通过计算;同时,每樘疏散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.90m。当教室处于袋形走道尽端时,若教室内任一处距教室门不超过15.00m,且门的通行净宽度不小于1.50m时,可设1个门。